样式的优先原则

样式的优先级

在这之前先讲解特殊符号的含义——‘+’ ’_’ ’ !important’,这类特殊符号是针对不同浏览器识别的。打个比方,就象家长去幼儿园认领孩子,看到头上贴着’+’这个符号的,哦,这是ie家的孩子,firefox和opear家长是不认得的,当然符号不止3个,但有这3个就能满足大部分的需要了。

 

‘+’ 加上该符号的样式只有ie才会认领

‘_’ 加上该符号的样式只有ie6才会认领,ie7不会认领

‘!important’ 在同一条样式定义中即大括号{}中,firefox、opera优先认领,ie不认得即忽略’!important’字符串。在非同一条样式中即不同的大括号中{}标有‘!important’的样式对所有浏览器均属优先认领。网上有说ie不认‘!important’的,大错特错了。

例:

.def{background:yellow;+background:blue;_background:red;}

dd

结果:ie6下是red色,ie7下是blue色,firefox和opera下是yellow色

例:

.def2{background:black !important;}

.def1{background:yellow;+background:blue;_background:red;}

dd

结果:所有浏览器均black色

优先原则一:文本从上到下,后出现的样式优先于前面出现的同一样式

例:

.def1{background:black;}

.def2{background:yellow; }

dd

结果:所有浏览器均yellow色,注意:与class=”” 引号内的顺序无关,只看.def1和.def2在声明时的顺序,.def2后声明的所以权重高。

优先原则二:id声明(即 # 开头的样式)> class声明(即 . 开头的样式)> 标签声明(即 类似 div 开头)

以上三种声明处于不同的量级,份量上,div 开头相当于 1克 重,. 开头相当于 1公斤 重,# 开头相当于 1吨 重。

例:

#bb{background:pink}

.def{background:black;}

div{background:yellow; }

dd

结果:所有浏览器均pink色,注意:虽然按优先原则一,后出现的权重高,但那只是在同样重量级下的比较,优先原则二各重量级别就不同了。

优先原则三:数量取胜。如果同一个样式声明即一个大括号{}由多个 # . 或 div 组成,则权重按出现符号的量级增加

比如:#bb #tt #dd {background:red} 则重量等于3吨

#bb .tt ul.dd li {background:red} 则重量等于1吨2公斤2克,这么精确的重量,就不需要举例了吧。

再次说明:优先原则一只适用两个样式声明同样重的情况

优先原则四:‘!important’。相当于无限重量,在之前已经有说明,需要注意:ie下,在同一条样式声明即一个大括号中出现的!important 会被随后出现的同名样式冲洗掉。

.def1{background:yellow !important;background:red;}

.def2{background:green;}

dd

结果:ie下,green色,background:yellow !important被后面的background:red冲洗了,而background:red与background:green的较量中,前者败在优先原则一之下。

优先原则五:近水楼台。

直接写在元素体内的style优先级别最高!(仅次于!important)用重量来形容,可以定为百万吨量级。

.def1{ background:red;}

dd

结果:black色。

.def1{ background:red !important;}

dd

结果:red色。

.def1{ background:red !important;}

dd

结果:black色。

注释:!important 的无限重量说不太通,大家知道,两个无限的数是没法比较大小的,如果两个样式定义都加了!important,是否就无法比较呢?

不是的,所以,请将!important的无限重量级理解成千万吨级别吧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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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 虾

哦也,我是小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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